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那么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之类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5、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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