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26”广维集团爆炸事件案例分析
一、事故起因及概况
2008年8月26日6时45分,位于广西宜州市城西开发区的**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问由于乙炔气体泄漏发生爆炸事故,现场五个工段全都爆炸起火,爆炸中约1200吨化工原料(甲醇、醋酸、醋酸乙烯酯)被燃烧或随消防水通过排污口进入环境。厂区排污口距离龙江河约1公里,距离河池与柳州两市河流交接断面(杨民断面)约30公里。
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略有酒精气味。遇热、明火或氧化剂易燃烧。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人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对甲醇的泄漏处置需要采取的措施为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上风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以减少甲醇蒸发,用沙土、干燥石灰混和,然后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人废水系统。大量泄漏应建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二、应急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一)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决策科学果断
根据事故情况,河池市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市消防、安监、环保以及西乡塘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指挥长的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组织开展消除事故现场污染隐患、处置水污染物,下设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等10个工作组,全面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当地环保部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组成了由河池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应急监澳4组。环境监测中心站领导及应急人员赶赴现场,调度监测力量开展监测工作,并迅速通知了相邻近的柳州、桂林两市监测站做好应急准备,随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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