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吐曼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关键词]吐曼河生态环境保护
[摘要]吐曼河是喀什典型的泉水河,是喀什市唯一一条蜿蜒穿城而过的河流,具有供水、排水、景观、防洪等多重功能。进一步做好吐曼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吐曼河维吾尔语意译为“雾河”。地处东经75°30′—76°15′,北纬39°25′-39°36′之间。是塔里木河流域喀什噶尔水系克孜河北边支流之一。发源于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村,是一条典型的泉水河,河源在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村,沿河经过疏附县、喀什市,河流末端汇集在红旗水库,全长77.6km,集水面积48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1.26×108m3,流量常年稳定在3~5m3/s,控制灌溉面积23万亩。担负着沿河两岸工农业生产和部分居民生活用水的职责,具有供水、排水、景观、防洪等多重功能。
一、吐曼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吐曼河蜿蜒曲折,水流缓慢,两岸多自然生长的植被,原生态环境良好,两岸分布着两阶级地及宽窄不等的漫滩,阶地陡峭,河床低洼。吐曼河由于受地理位置、地质结构、气候的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污染严重,硫酸盐、总硬度、矿化度等天然水化学指标本底值较高,且随着流程的延长逐渐变大,到下游红旗水库时各项水化学指标已远远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已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的要求。
(一)从城市发展角度
喀什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是新疆重要的旅游城市。1996年以来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成为国民经济一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良好的城市形象对带动旅游业的开发和吸引更多的外资促进喀什市的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喀什地区本身的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重。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加快,城市居民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最佳的手段,受到普遍的重视。吐曼河穿城而过,其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大大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为喀什市城区建立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空间创造条件,吐曼河沿岸历史文化景观丰富,两岸旅游业开发可为喀什的旅游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从城市生态环境角度
吐曼河属泉水河,流经喀什城区长达20公里,在喀什市的发展过程中曾起到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成为喀什市的“母亲河”,是南疆少有的穿城河之一。随着喀什市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吐曼河遭到很大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污染较严重,沿河两岸垃圾成堆、道路破旧,建筑物陈旧破损,严重影响了喀什市各族人民生存居住环境。吐曼河已经成为自治区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并且由于吐曼河是跨市县的河流,下游疏附县两个乡及伽师县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条件艰苦,一直将受到严重污染的吐曼河河水作为饮用水源,已经严重影响了下游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非常迫切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从环境的影响角度
严格意义上说,水系承担着蓄积雨洪、分流下渗调节行洪、增补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蒸发量、缓解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功能,但随着吐曼河污染的日益严重,这些功能都不可挽回的衰退了。滥采地下水,改变了城郊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了湿地的生态效用。一块湿地的价值比相同面积的海洋高58倍,而湿地的功能被改变,将带来灭顶之灾,造成水生态和物种的衰退。无节制地抽取城市地下水,不仅使昔日的湿地迅速变成干涸的荒漠,而且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地层沉陷,因此吐曼河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迫在眉睫。(四)从生态景观角度
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系统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城市的“绿肺”,也是特色景观,在环境中尤为重要。吐曼河改造完成后,喀什市的绿化覆盖率将提高四个百分点,因此,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改善喀什市城市环境最佳措施之一。
二、吐曼河生态环境现状
吐曼河的上游、下游均地处干旱区,荒地植被稀疏,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土地风蚀、沙化及汛期对土壤的冲刷。
三、生态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
(一)自然因素
干旱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了吐曼河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低、系统结构简单、协调性差、易遭受破坏并难以恢复,表现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特征。
(二)人为因素
1.认识问题。对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和恢复再建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在长期拓展绿洲的进程中,缺乏对山区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重要性的认识,更忽视了对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2.流域规划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长期以来,由于财力支持不足,流域规划滞后,跨区河流用水分配缺乏科学、法定的依据,不仅给水行政管理造成困难,在河流两岸上随意扔垃圾及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下游水环境状况恶化。
3.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为满足人类需求、生存和经济活动,不断拓展绿洲、新辟或扩大绿洲的同时也改变着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加剧了下游区域和局部的生态环境恶化。
4.经济实力不足,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资源开发中引发新的生态退化治理不力。
四、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但社会对环境的意识却十分薄弱,尤其是生态问题,应继续加大宣教力度,通过提高政府的生态环境意识,促进政府在形成信息过程中采取科学决策,全面地推动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要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世纪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协调行动。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
逐步建立健全以若干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相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评估报告,安排相应的建设内容;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毁坏林地、草地,污染水资源,浪费土地,违法者要追究责任。
(四)加大科研支持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要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和需要,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课题,并纳入各级政府的科技发展计划。当前要重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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