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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不认可怎么办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自动解散的情形,如果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清算,你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法解释(二)》规定,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

这对于企业在解散清算后很有可能发生的事,那么就需要做出正确的处理。对于有的股东不认可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法院来处理企业清算的问题,才能处理好相关的事情。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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