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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父亲破产事件引关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据台湾媒体报道,66岁微风广场少奶奶孙*芸的父亲孙*存涉嫌掏空**集团200亿元台币(约40亿元人民币),11年前被起诉,上月25日因伪证案二度开庭,让行径惹议的他再度跃上社会版面。前天他被拍到带小32岁嫩妻吴*萍逛**超市,她挑选进口酱料时弯腰小露蜜臀微笑线,相当性感。夫妻俩不畏旁人眼光悠哉采买进口食品,之后开着185万元道奇跑车回信义区“宝来”豪宅,孙*芸也是宝来住户,孙*存即使宣告破产、欠税,依然不影响他的上流生活。

【法律解读】

早在10年前,有关方面就开始着手起草破产法。10年以来,相关争论从未停止。有专家指出,个人破产制度能够确立和存在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有个人财产的存在,并有一套完备的物权制度予以规定和保护。只有有了完善的物权制度,在债务人需要破产清算时,才能明确区分自己的财产和他人的财产,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破产债权的范围;在破产程序开始后,需要以物权制度进行拍卖、抵偿、分配财产,清偿债权的行为才能依法进行。

如今,物权法出台有望,也就是说,个人破产制度存在的一个必备的基本条件有了法律的保障。那么,个人破产法立法前景如何?在个人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会有哪些问题?公众对个人破产的认识究竟有多深?记者对此作了一番调查。

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

第一,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

第二,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里注意不包括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因为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人作为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申请重整)。

第三,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还可以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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