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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雇佣员工是否赔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公司清算雇佣员工是否赔偿

雇佣人员和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公司清算时不需要对雇佣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清算时,只需要对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而雇佣人员不属于公司员工,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给予雇佣的人员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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