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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都有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以上知识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属于企业破产债权的债权包括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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