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破产后剩余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破产后剩余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按照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分为两个步骤进行。

(1)确定分配方案

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

①拥有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据;

②讨论和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③讨论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均有权在必要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一经通过,便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全体债权人必须执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还应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2)执行分配方案

剩余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后,应由清算组立即开始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应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案应有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规定或出资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专门说明了有关财产的分配办法,则应按规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在合同、章程、协议中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也没有就此作出任何决定的,则应按合资法的规定,按投资各方的股权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依法缴纳必要的所得税之后,剩余财产便可以在企业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了。剩余财产的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方式来进行。

剩余财产分配以后,清算工作中的财务处理即告完成。这时,清算机构应出具有关报告和报表,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清算过程及相应的报告和报表进行审计,并由他们签署审计报告,与上述清算报告一起提交有关机构确认。

如果上述分配方案董事会已经通过并得到审批机构批准,清算组即可按上述方案实施。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破产后剩余的财产分配可以分为两个步骤来进行的,首先应该制定好分配方案,这个是很重要的,这个可以通过债权人开会来决定了,然后按照方案进行。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