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后投保人怎么办
保险公司破产后投保人怎么办
新《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这一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一旦破产遭清算,其保单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让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保险公司;若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愿意接手,保监会会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总之,一定会有新的保险公司来接收保单,保单继续有效,保险合同也按原有的规定继续执行。因此,您可以不必为自己的保单因为相关保险公司破产清算而收到影响。
但,并不是说所有保单的所有利益都收到这种保护,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将会受到影响。
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收益率不确定
那么保险公司破产后,投资理财类的保险产品会不会受到影响呢?
事实上,投资理财保险是兼具有保障与投资理财双重功能的保险,目前市场上的理财类保险主要有三种: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资连结险。首先,这三种都属于人寿保险范畴,其保单会由新的保险公司接手.其次,这三个不同产品的收益部分将受怎样的影响呢?
对于分红险,其收益是来自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只有当保险公司有得赚了,那么保单持有人才能从中分红。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或者即使不破产,处于亏损中,那么这部分收益也就没有了。至于保单承诺的原有保障功能,则不受影响。
而对于万能险和投资连结保险,其实都是以“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个人投资账户”的形式存在。这两者都提供基本的身故保险金,并在扣除一定费用成本后,将剩余保费设立个人投资账户。也就是说,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一部分用于身故保障,一部分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万能险有保底收益(2015年2月16日已经放开万能型人身险2.5%的最低保证利率),而投-连险则可能因为投资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至于这部分收益的情况,则要看这些产品的具体投资收益情况如何而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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