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

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故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名义起诉。

2、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在实务中应当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如果保证人没有列债权人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因为在保证债权纠纷中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在具体处理时,如查明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的,应判决债务人向第三人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权人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债权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消灭,则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也消灭,此时保证人可以申请撤回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保证人的诉讼请求,以终结诉讼。

二、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责任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可因主债务的减少而减少。新增加的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相互之间负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有关对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责任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针对保证人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问题给大家带来的解答。从上文叙述的内容来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因此,保证人具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