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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职代会时间内必须经过其通过的方案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根据国家最新规定,对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当地政府企业兼并破产协调小组审核批准。

规定还强调,凡是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的、资金不到位的企业,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人员裁减方案同样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职工债务的,人员不得裁减。国有大型企业一次性减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

规定还要求各地建立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全国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及时反映全国及各地的就业和失业动态变化。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在下岗失业总量接近或超过警戒线时,及时采取措施缓解矛盾。

在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对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延缓就业压力。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认真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政策,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类企业招用农民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主要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公司在破产清算职代会时间内必须经过其通过的方案就是员工的安置方案,因为这是员工自身的自由,如果对企业的安置方案不同意可以选择以其他的方式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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