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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破产重整是对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业务调整和债务重组,以帮助其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此项制度的出现,可以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然而,近年来,个别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甩掉债务包袱的情况不时发生,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企业破产重整给银行清收贷款带来的障碍

第一,无法进行现金清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二,无法强制执行企业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第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受偿的债权即告消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4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银行面对破产企业及案件应如何应对?

1.明确破产带来的结果,及早防范。企业破产,银行与该企业之间若存在授信合同,则会产生该合同提前到期、停止计息,保全自动解除、相关涉及的未结案件中止等一系列连锁反应,银行应对这些后果有清楚的认识和预测,对贷款较多的企业提高警惕,在企业破产时,积极参与破产事务,提高受偿率,减少损失才是明智之举。

2.按时按规定申报债权。企业破产,债权人按规定申报债权,若没有申报的,将导致其不能行使权利。实践中,银行不仅要及时申报债权,并且要对债权进行及时确认,以及要争取获得相应的未决债权的表决权。

3.防止银行担保物权被撤销。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和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管理人有权申请予以撤销。

4.降低损失,提高受偿率。企业破产重整中,若银行通过企业股权的方式来清偿债务,往往因为企业股权价值不高使得受偿率极低,并且还因此丧失了对保证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以上内容详细解释了有关于企业破产重组银行所受到的影响和困难,许多人妄图通过这样的方式逃避向银行所借取的欠款,我国现在也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条文,我们是没办法逃避的,还是要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偿还自己的借款。如果您还需要其他专业的法律咨询,可以联系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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