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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证人采取财产保全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诉前保全

你的问题太多,建议你直接查看破产法。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

2、有担保的债权;

3、员工工资与劳保费用;

4、国家税收;

5、普通债权。

如果进入了破产程序,所有的诉讼都应终止,债权人向破产受理法院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对保证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

可以直接对连带保证人起诉。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也可以选择担保人偿还债务。

诉前财产保全,又称诉前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之一种,它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因情况紧急,为了不使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依法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它不仅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有利于我国法院争取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以维护国有利益和我国公民、法人的利益。

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很多时候进行诉前保全是我俄美女进行解决案件罪根本也是最快捷最安全的办法,因为处理案件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意外是自己的财产受到威胁!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保证人才的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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