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资产不足清偿债务的破产清算具体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司法人个人对外的个人债务如是破产清算后个人债务中的债务是指公司法人代表个人对外的个人债务,那仍是以其个人财产入行偿还,公司和法人代表个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债务人不了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正当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了清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拘留收禁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尽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拘留收禁债务人的财产。如果按合同商定一方据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商定期限的,据有人有权拘留收禁该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内容, 如果有详细法律咨询,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寻求专业律师的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