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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如何鉴别发票本身造假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如何鉴别发票本身造假?

一是从发票质量上鉴别。假发票质地较差,用的纸张是普通纸,其印刷字体、荧光度与真发票相比都有质差,无税务水印防伪标志,即使有也印刷不清或印刷突出。

二是从发票是否已作废鉴别。有的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的单位,其税务发票未全部收缴销毁。此类发票若被不法经营者使用,不但经营者逃避了税款,也为某些单位伪造经济业务提供了方便。核查的关键是通过调查工商、税务部门的企业登记、注销情况,核实发票是否作废以鉴别真伪。

三是从发票刮擦奖区覆盖层鉴别。假发票覆盖层较薄,且质地硬滑不宜刮出奖区隐藏文字,假的商品销售发票奖区覆盖层背面没有重叠“8”字码。

四是从发票代码编制规则鉴别。通过咨询税务机关可以核查出发票代码设定的涵义和单位税号,再与具体印刷发票单位和发票开具单位的的地理区域、服务类别相比对,可以核实发票真假。

五是从发票印制内容上鉴别。假发票存在内容印制不全或不规范问题,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或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类发票彩色票样核对发现。

二、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如何鉴别虚假经济业务?

一是篡改发票。发票内容涵盖广,属消耗品或更改商品服务名称不易核查。目前被公认的虚假经济业务开具的发票内容多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打印纸”、“烟、酒、茶”等,如在大型商场用于购买代金券,大部分成若干“办公用品”发票开具。有些发票内容涉及“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维修费”、“修理费”、“网络维护费”等事项,且发票金额较大,如酒店餐饮类发票往往被改开为会议费,公费旅游支出篡改为培训费。以上可疑经济业务,可通过延伸审计进行追踪检查。比如对发票存根、发票明细表、购买的实物或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实际消耗量进行调查,确定支出事项是否合规、合法。

二是套开发票。分开填写发票存根联、记账联、报账联,报账单位可通过在限定额度内随意填写金额达到多报账的目的。可通过查看发票字迹、填写是否错位、复写痕迹及调查发票存根等方式发现疑点。

三是近似限额发票。比如千元版发票,开具金额可达到999元。此类发票可通过银行查询、实物查证、询问排查等方法确立疑点。

四是号码异常发票。发票号码连号或一事开多张发票且断号。发票号码连号,可能是假发票且属伪造经济业务事项;一项经济业务连开多张发票,断号号码间隔大或者时间长,可作为疑点经济业务。出现上述情况,可通过直接询问和追查发票来源确认是否属于虚假经济业务。

五是异地虚假发票。利用异地发票难以核查作弊。如:异地报刊发票,差旅费中有异地住宿费而无车票等情况,可通过积极函证和银行账户查询法核查。

六是异常情况发票。大致分成三种情况,一是频繁使用同一销售单位开具的各类商业发票。因与开票单位的特殊关系,容易取得发票而频繁使用。二是小商店大发票。由于零售小商店提供商品服务有限,而从零售小商店累计开具高额发票,属异常情况。三是多张餐饮或差旅发票一次报销。多张餐饮及差旅发票间隔时间长,所属不同地域,票据新旧不一等情况,都可以确认为疑点。可通过银行账户查询、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取证等方法查实情况。

三、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的准备工作:

【一】实施准备阶段根据企业类型制定预案。

1.初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通过征管软件查询企业相关税种的税收管辖、税款申报缴纳、发票的领购、企业变更、纳税核定等基本情况。

2.多渠道收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过媒体、广告收集信息、现场观察、在网上收集有关企业经营情况,以及企业改组、并购等信息。

3.确定检查方式、明确职责分工。鉴于假发票在开具、入账过程中,可能存在用票单位与开票单位不符的情况。建议先从用票单位入手,查明线索和证据,再对开具单位进行检查。

【二】准备充分,注重程序

1.调查与检查过程中的文书要分清。行使检查权时,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一)》,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设置(六项基本检查权)。发现相关线索后,行使调查权时,应适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二)》,该文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设置的,主要用于调查取证。因此,建议先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后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二)》。在实际检查中,可对一家开票单位先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一)》。然后打出《税务检查通知书(二)》以备用。

2.“发票换票证”的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一)》下达后,发现疑点发票的,应及时使用“发票换票证”调取发票,以便进行检验,保存原始证据。“换票证”可以提前填开备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3.检查时应提前准备好《询问通知书》及《询问笔录》。一旦发现假发票线索时,应对相关当事人及时询问。在使用《税务检查通知书(二)》时,可以用证人证言代替。

4.需要调账时,事先要做好“金税三期”的审批程序。

5.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应先期准备好录音设备、无线上网卡、笔记本电脑等。

6.有电子查账软件或电子设备,也要提前准备。在调账过程中,及时对电算化记账以及其他电子数据进行复制。

四、税务机关检查假发票过程中的具体操作:

1.直奔主题,尽快发现假发票的线索。

(1)可根据提供的假发票的信息,如开具时间、内容、金额等,直接在企业原始凭证中查找。

(2)也可以根据企业性质,在相关明细账中查找线索,如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应付账款的借方,以及现金、银行存款。然后查找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3)根据原始凭证中记账凭证的账务处理判断是否具有固定往来关系,是否会有连续性行为。盯住有疑点的工程项目,逐笔核实该项目的所有发票。

2.及时利用网上验证系统进行发票验证。如发现疑点发票利用“换票证”取回后,可登陆税务机关外网,在“发票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初步判断真伪。

3.对疑点进行验证,确认是否为假发票。需要双方认证。

4.调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1)核实假发票开具的真实性。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的执行情况,工程的形象进度等,判断发票开具的业务是否真实,根据结算情况、资金流向进行进一步验证。

(2)核实假发票的来源。主要是通过询问笔录。询问负责人、甲、乙双方财务人员。

(3)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是否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便确定纳税义务人。注意假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

(4)用票、开票单位的账务处理情况。包括收入以及成本的归集情况。

(5)假发票以及完税凭证的鉴订情况

假发票应由发票管理部门出具鉴定结论;完税证可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五、税务机关打击假发票检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处理问题

(一)对于用票单位的处理情况

1.如果是虚构经济业务,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在账簿中多列支出”认定偷税。

2.如果是真实的经济业务,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责令限期换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如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发票,允许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没有取得的不允许列支,并按规定补税,加收滞纳金。

上述两项均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进行处罚。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行为之一的即可处罚(未按规定领购、取得、开具、使用)

3.对于多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处理,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一次性进行处理。

(二)对于开票单位的处理

1.如有证据表明,利用假发票取得的收入没记账的。造成少缴不缴税款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认定开票单位的法律责任。

2.如果证据表明是个人行为,私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合同,开具假发票,结算价款。应以个人确定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收。可查实,也可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

还书应面通知其申报:仍拒不申报的可认定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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