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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当事人接受票据时要注意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出票银行签章证明;

三、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严格按照汇票申请书的有关栏目填写,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四、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二、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三、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四、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五、出票人签章是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六、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被背书人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四、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六、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

七、汇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付款银行和代理付款行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二、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三、汇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银行进帐单上的名称是否相符;

四、使用密押的,密押是否正确;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由统一制做的压数机压印,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五、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在出票金额以内,与进帐单所填金额是否一致,多余金额结计是否正确,如果全额进帐,必须在汇票和解讫通知的实际结算金额栏内填入全部金额,多余金额栏填写“--0--”;

六、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七、持票人是否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的汇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八、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汇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承兑人承兑商业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承兑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三、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汇票上填明的付款人是否是本单位或者本人;

五、与出票人有无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有无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持票人或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受理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上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

三、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六、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受让人(被背书人)受理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记载的被背书人是否是本单位或者本人,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收款人受理汇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汇票上填明的收款人是否是本单位或者本人;

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承兑期限是否超过;

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三、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与出票人之间有无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和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五、出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汇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名称、帐号是否相符。

六、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是否已提供担保。

收款人受理银行承兑汇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承兑期限或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汇票上填明的收款人是否是本单位或者本人。

承兑银行支付汇票款项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汇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该汇票是否为本行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

三、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四、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受让人(被背书人)受理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它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记载的被背书人是否是本单位或者本人,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受让人(被背书人)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本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本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三、本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不定额本票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本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四、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本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本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

二、本票的记载事项是否严格按照本票申请书的有关栏目填写,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是否用压数机压印小写金额,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三、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出票银行签章证明;

四、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本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收款人受理银行本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本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本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三、银行本票的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四、出票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不定额银行本票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的小写数字,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五、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付款行和代理付款行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本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本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本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银行进帐单上的名称是否相符;

三、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加盖的本票专用章是否与印模相符;

四、不定额本票是否有统一制做的压数机压印的小写金额,与大写的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五、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六、持票人是否在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背书转让的本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收款人受理支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二、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三、支票的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四、出票人签章是符合规定;

五、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受让人(被背书人)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是否作成转让背书,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者本人;

三、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四、支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应当区别不同种类的支票分别进行审查。因此对于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和用于转帐的支票,银行审查的事项相应的也有所区别,不仅如此,在转帐支票方面,银行也因递交支票的持票人不同(是否为出票人)。应审查的项目也不同。下面分别讲述:

银行接受持票人递交的转帐支票时应审查的事项

一、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持票人,与进帐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

三、出票人帐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四、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五、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帐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六、支票的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七、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八、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

银行接受出票人递交的转帐支票时应审查的事项

一、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出票人帐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三、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四、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帐单的金额是否相符;

五、支票的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银行接受现金支票应审查下列事项

一、支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

三、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并折角核对其签章与预留银行的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

四、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五、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六、出票人帐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七、支取的现金是否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八、收款人为个人的,应审查其身份证件,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注明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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