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商中的票据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涉外民商中的票据法律关系是怎样的
《票据法》第94条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第96条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97条 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98条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第99条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第100条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101条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涉外民商中的票据有什么法律关系”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涉外民商行为中,涉外票据的管理可按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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