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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本票超过有效期怎么办

本票超过有效期后,仍然具有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第十八条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二、本票与汇票有什么区别

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另外,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本票超过有效期后,仍然具有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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