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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准备及其提取方法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一般准备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统一计提和管理。金融企业应当按季对各项债权和股权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各项债权和股权资产的可收回性,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产生的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呆账损失,计提呆账准备;对预计可能产生的长期投资损失,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计提呆账准备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根据风险分类结果参照贷款专项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金融企业在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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