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介绍
1.汇票是支付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种。我国票据法第19条规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特征
(1)汇票是一种金钱证券,也是一种支付工具,为了保证使用可靠,在该票据上必须表明“汇票”的字样,以利使用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这种支付工具。
(2)汇票须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的字样,以使这种支付工具在经济活动中有较高信用。
(3)汇票是确定一定的日期才履行支付义务的票据,汇票有见票即付和指定日期支付两种。
汇票的种类
1.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第72条规定,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1)即期汇票是指以提示日为到期日,持票人持票到银行或其他委托付款人处,后者见票必须付款的一种汇票,这种汇票的持票人可以随时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在此之前无须提前通知付款人准备履行义务。
(2)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一般有以下四种规定方法:规定见票后若干天付款;规定出票后若干天付款;规定在提单签发后若干天付款;规定在某一特定时期付款。
在远期汇票中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光单汇票和跟单汇票
这是以票据有无附属单据的不同而作的划分。其中银行汇票基本上是光单汇票。跟单汇票是指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我国国内的汇票主要是光单汇票,只有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时,应当交验有关交易合同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
关于商业汇票的种类,使用方式以及注意的事项?
目前各企业间使用的汇票主要还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有《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一般是1-6个月的承兑期,由企业委托银行开出,到期由银行承兑,比较可靠;而后者的承兑人是企业自己,因为国内企业信誉差,一般很少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所谓承兑,就是到期承诺100%付款的保证。
使用方法很简单,就是转让和贴现。
转让就是在买东西后把汇票转让给销货企业作为货款。
贴现就是到自己的开户银行把汇票给银行换现金,换到的现金肯定比票面金额少,因为银行要等汇票到期才能得到钱,他们肯定不会这么白白做好事,要收取一定费用,各地贴现率有差异,一般会有个标准,可能你的20万承兑汇票贴现的话,只能拿到18万,19万。另外,银行贴现对汇票的要求很高,票面要干净,背书不能有问题,有的银行拒绝收取小型商业银行开出的承兑汇票。
使用的时候主要是背书一定要谨慎,不能有差错,一定一定!
万一出现背书错误,就要及时联系出票银行,注意,是开出这张汇票的银行而不是其他什么人。问他们怎么处理,只有他们认可的办法才能做,没有他们认可,到期他们会拒绝付款!(麻烦大啦)。
银行承兑汇票分几联?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联卡片,第二联承兑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第四联存根由签发人存查。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程序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具体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由承兑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字承兑,保证此票到期无条件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信用票据,银行承兑实质是银行对外信用担保的一种形式。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千分之一的承兑手续费,承兑手续费每笔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计收。
(2)收款单位或被背书人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据以编制收款凭证。
(4)承兑申请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款项付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如果承兑申请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无条件支付外,应根据承兑协议规定,将尚未折回的承兑金额转入付款人(承兑申请人)的贷款户,作逾期贷款处理,对承兑申请人执行扣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每天按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为了加强商业汇票的管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商业汇票,并设"应收、应付票据备查簿",对每一笔应收、应付票据进行详细登记,到期结清票据,在"备查簿"中逐笔予以注销。
背书人是指哪个人?请举个例子?
是指票据持有人。如A公司将票让给B公司。这个过程中A公司就是背书人B公司就是被背书人。
背书是什么?
背书简单的说就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签单。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
1.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有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5.汇票担保
票据法第35条第2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银行汇票则是由银行在国内开立,境外收款人凭护照在境外指定银行支取或转账。银行按1‰收取人民币手续费加2元工本费,通常在境外不再产生额外费用。如果您首次出境在国外尚未开立银行账户,而所去旅游或留学的城市正好有国内银行的分支机构,那银行汇票将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它携带方便,并可以节省费用。
什么是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结算有什么特点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方式。必须由银行签发和解付(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就叫解付)。
如何办理银行汇票?
按要求填写“汇票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对于现金汇票,应注明“现金”字样。在收款时,应填写进帐单,连同银行汇票(加盖预留印鉴)和解讫通知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
办理银行汇票退款有何要求?
申请人应备函向出票行说明原因,按规定提交证明或身份证件。同时,交回汇票和解讫通知。
如何办理现金汇票挂失?
收款人应到兑付行或签发行申请办理有关挂失手续。在具体办理时,应填写挂失申请书,注明“挂失”字样。之后,将已填写好的挂失申请书提交银行。
转帐汇票是否办理挂失?
对于已填写了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名称的转帐汇票,银行不办理挂失手续。但兑付行和签发行可协助防范风险。
丢失银行汇票后,如何补救?
失票人可凭法院出具的有关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一、银行汇票的特点
(一)无金额起点的限制
(二)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为个人)
(三)现金汇票可以挂失
(四)有效期内可以背书转让
二、银行汇票业务需知
(一)收款人持未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给另一个收款人,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二)企业不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三)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二、三联),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四)提示付款的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五)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必须大小写两者一致,不得更改。并且不能超过出票金额,只能等于或小于出票金额。
(六)收款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范围广。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并且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钱;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购销活动。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安全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安全。一旦汇票丢失,如果确属现金汇票,汇款人可以向银行办理挂失,填明收款单位和个人,银行可以协助防止款项被他人冒领。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一般来讲,购货单位很难准确信定具体购货金额,因而出现汇多用少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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