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有哪些
一、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有哪些
2020年8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钟*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礼、张*宇、陈*(女)“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
而之前首次获得共和国勋章的杰出人士共有八人,他们分别是于-敏、申*兰(女)、孙*栋、李*年、张*清、袁*平、黄*华、屠*呦(女)。
“共和国勋章”授予标准: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标准: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三条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
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第四条 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二、共和国勋章设立过程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于同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在2016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一条 为了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和授予,适用本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授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以及在各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士国家最高荣誉,有利于大力宣传抗疫英雄的卓越功绩和光辉形象。这也是他们所应得的荣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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