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产检假规定是什么
十月怀胎,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都是一件比较辛苦的事情,在这段期间,我们需要经常进行产检的,而且身体会出现一定的不良反应。因此,我们国家也是出台了一定的方针和政策来进行保护怀孕的女性,而产假方面的政策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那么,大家对于产检假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下面将介绍产检假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一)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二)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三)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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