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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留置最短多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监察委留置最短多久

没有最短的规定,一般最长是不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这个检查委员会的留置措施时间的话,没有最短的规定,但是有一个最长的规定,一般都是属于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特殊情况的话,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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