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清单
劳动仲裁证据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
5、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6、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7、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证明申请人被认定为工伤及伤残等级
8、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证明申请人伤亡情况,医疗期及已支付费用等
9、考勤记录证明申请人工作时间、加班时间
提交人:张三提交时间:XX年X月X日
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
劳动仲裁的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但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如何避免劳动仲裁流程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