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劳动仲裁裁决书公示方式是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公示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仲裁调解书应当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应视为当事人反悔。职工一方为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的有关文书,可采用“布告”形式公布。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内容

对当事人不愿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仲裁庭会及时进行裁决,裁决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 案由、仲裁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 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 裁决结果;

(四) 仲裁费用的分担;

(五) 起诉期限和起诉法院;

裁决书由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公示方式?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后,当事人可以查看裁决书的结果,如果自己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公示的方式跟具体的要求等等你不太清楚,建议你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解答。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