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仲裁调解不执行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仲裁调解不执行如何处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执行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仲裁调解不执行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执行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