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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仲裁时限为几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社保仲裁时限为几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由于社保只能够补缴一年,所以我们需要在单位没有为员工交纳社保一年之内申请仲裁,否则之前的社保是无法进行补缴的,如果是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在两年之内在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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