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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回避的决定主体是哪个机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仲裁回避的决定主体是哪个机构
《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三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第三十七条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该由院长,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决定,而院长需要回避应该由本院的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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