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终局劳动者不服的怎么办
一裁终局劳动者不服的怎么办
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均不服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可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可以申请中院撤销仲裁裁决。那么,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且均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街道撤销申请时,一审法院已经立案,则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撤销申请,告知用人单位直接向一审法院提出;如中级人民法院先受理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一审法院受理诉讼案件在后,中级人民法院则应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案件移送到一审法院合并审理。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对于一裁终局之后劳动者不服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院审理判决来进行处理,这也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经,大家要知道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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