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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侵权案件能否仲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人身权侵权案件能否仲裁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人身侵权案件可以申请仲裁,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有哪些

(一)侵害身体自由权

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四种: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对于公路的一般使用为一种自由,不法加以妨害,即属自由的侵害,为非法行为。

4、侵害通信自由。通信为公民传达意思的手段,系公民身体自由即行为自由的范畴。

(二)侵害精神自由权

大体包括以下两种违法行为:

1、欺诈胁迫

欺诈是故意以使他人陷入错误为目的的行为;胁迫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和手段预告风险而使人产生恐怖的行为。欺诈和胁迫,均妨碍、干涉、限制公民正当的思维,使其陷入错误的观念,应为侵害自由权的违法行为。

2、虚伪报告及恶意推荐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因劝告、通知、介绍等所发生损害,不能认定为是侵害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故意使人陷入错误而进行虚伪报告或恶意推荐者,是对精神自由权的侵害,为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人身侵权案件可以申请仲裁,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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