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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使用劳动仲裁前置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雇佣关系使用劳动仲裁前置吗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雇佣是指什么

雇佣是“非劳动长辈”用“物权”榨取他人劳动,使自己获得非劳动收益或享受的行为。雇主在组织机构中为相对概念。雇主拥有支配权,拥有土地、资本,同时也是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被雇佣者是指被雇请的任何个人,如工人雇请做各种杂活,法律顾问、律师、会计、摄像师等其他类别的工人等。相当与现在社会外出务工人员与企业老板的关系。

雇佣法律关系有以下主要特征:

(1)雇佣法律关系是雇佣人与雇工之间依口头或书面的雇佣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2)雇佣法律关系是由雇工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劳务法律关系;

(3)雇佣法律关系是雇工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完成劳务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雇工为雇佣人提供的是劳务,这是雇佣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的特征;

(4)在雇工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雇工必须接受雇佣人的指示、监督,这是雇佣法律关系的另一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雇佣关系中属于合同关系,所以因雇佣关系产生争议的,雇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所以解决雇佣关系纠纷,不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雇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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