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陈-伟律师解答: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在委托招聘、委托求职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未能为求职者找到符合要求的就业岗位的,必须退还按规定应退的费用。根据你所陈述的实际情况,你可要求职介所退还收取的除求职登记费以外的中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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