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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的问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后民事诉讼主体责任承担的问题

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TAG标签: 民事 行为能力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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