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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未经认证的儿童车禁止销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近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据了解,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安全,国家质检总局采取包括制定完善产品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监督检查、打假执法、缺陷产品召回等多种措施,促进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2012年7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正式颁布实施;2014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联合公告,将儿童安全车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敏在活动中发布的“中国城市居民使用儿童车现状调查结果”表明,虽然不少家长十分关注儿童乘车安全,但儿童车的使用率依然较低,同时,多数家长在使用儿童车时,存在明显的使用误区。众多家长认为,政府对缺陷儿童车实施召回管理和加大儿童安全座椅安全消费知识普及很重要。

调查显示,中国是儿童车产品的生产大国,却不是消费大国,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儿童车产品销往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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