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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制合法吗,年票制存废引争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年票制合法吗?

与上位法冲突,年票合法性存疑

要讨论年票制的存废,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年票制是否合法?在20日的问政会上,年票制的合法性受到嘉宾的质疑。王则楚、孟浩对其合法性更是猛烈开火。

国务院2004年的行政法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35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的行为中,就包括了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以及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2009年1月1日起修订施行的《广东省公路条例》明确规定:经省政府批推,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这也是相关部门收取年票的重要依据。

20日问政会伊始,廖建勋就对这一依据提出了质疑:“根据《立法法》第88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能大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与上位法冲突,其效力是无效的。”廖建勋认为,广东的条例已与国务院的条例形成冲突,其规定是无效的。

对于廖建勋的质疑,王则楚和孟浩均表赞同。孟浩指出,对于为何要收年票,政府的通常说法是修路需要贷款,收费是为了还贷。“但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哪些路是贷款的,还贷的情况如何。”孟浩说,这个问题政府一直未讲明,“因此,使我们更有理由对年票的合法性提出思考。”他坚持认为,政府应将贷款情况向社会说明。

广州实行年票制是在国务院制定条例之前。“但是国务院的条例出台之后,广州并未理会,也不修改相关的政策。”对于这种情况,长期关注年票的王则楚深感无奈,“更有甚者,广东省还在其后的2009年出台公路条例,明确指出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其实广东这个条例的合法性已经很清楚了,明显是违反上位法的,没有一个专家说它合法。”对于这个困局,王则楚连发两问:既然这样,为何还要收?这个收费的规定是2009年修订时加上去的,当时人大在审议时为何会同意?王则楚表示,在这类立法问题上,人大代表对此应有所质疑。“这个条例是否合法建议人大对此进行审查,”王则楚透露,他在任参事期间,曾向人大提交相关建议。

王则楚的建议与廖建勋的想法不谋而合。廖建勋透露,他计划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广东省公路条例》,并将审查结果向市民说明。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驳回,他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

对于年票制的存在,王则楚还有一个更大的担心。《广东省公路条例》中规定经省政府批推,就可以收年票。“如果所有的收费都由地方政府说了算,那就不得了了。如果可以通过立法来收费,个个都这么干,以后就没完了。”

废除年票制可行吗?

“广州有的路收了15年”

“作为企业、市民,我们当然觉得年票不收是最好的,但我们也要考虑,如果不收,财政能否负担得了这么多债务?而且如果要废除,也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一步到位。”省人大代表谢小云认为,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如果能减免年票,是最好的选择,但如果不能全免,就应该考虑让群众自由选择交年票还是按次收费,体现“谁用谁付费”的原则。

“这一点我不同意。”对于谢小云的提议,孟浩表示反对,“首先还是要搞清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财政再紧张也不能收。”

廖建勋也表示,政府的债务不能从收费上来解决,而是从税收的分配上、资源调剂上想办法。

王则楚算了一笔账:广州当年公布的总还贷基数是60亿元,现在一年都可以收20亿元,“收了15年,应该要结束了,不然自己都要脸红。”

修路确实需要钱。钱从哪来?王则楚认为,应该通过终结年票制来促进整个收费系统的改革。“广东道路破损率在全国排倒数,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同时争取中央支持,而不是向老百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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