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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半年发现是熊,饲养者是否触犯法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近期在云南某地上演了一幕宠物惊魂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的王先生家中的一只一直当作宠物狗养着的小萌物半年时间竟长成了两只狗大小。经过百度百科查询后发现汪星人竟然是个货真价实的熊孩子。

据王先生介绍,这只熊孩子是半年前朋友当作小黑熊犬送给他的。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王先生发觉自己的宠物狗食量变得越来越大,耳朵、嘴巴也越来越不像小狗,在仅仅半年的时间里,就足足长得有两只小狗那么大。

王先生越看小狗越像小黑熊。于是登陆了百度百科,在搜索后得知,中国黑熊犬是大型犬,头大嘴宽,耳根宽,眼睛幼犬时黑色,成犬后终身黄色。而黑熊幼体毛色黑褐,头部颜色稍淡,四肢毛色较深,并不像黑熊犬那样的均匀。其胸部的V型白斑是与黑熊犬幼崽的最直接的区别。另外,相对于黑熊犬,黑熊的头部更偏圆一些。至此,王先生对家中小狗是熊孩子的事实确认无疑。

随后王先生马上向芒市森林公安局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在王先生家的院子里看到了已经被铁笼关起来的的小黑熊,随即联系了德宏州野生动物收容中心。经鉴定,这只小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身体健康,发育良好。但是目前还不具备野外生存条件所以还不能把它放归大自然。

其实关于饲养宠物狗的事件有很多,把黑熊当作小狗饲养的也屡见不鲜。笔者提醒宠物饲养者,大家养宠物之前需要做好知识功课。百度百科目前动物类百科词条几乎已经涵盖所有动物种类。还有海量图片信息可供点阅。饲养宠物之前,可登陆百度百科查询比较,充分了解各类宠物的情况,避免养出熊孩子。而且个人私自饲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会触犯法律,饲养具有攻击性的黑熊,也可能会对人身造成一定的威胁。

【法律解读】

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范围,无论是猎捕、杀害、还是驯养繁殖、运输出县境、还是出售等,都需要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后才能实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轻者会受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依据: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2)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3)第二十三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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