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赴日找代孕,是否合法
内地不少夫妇会在海外找寻代孕产子。
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3月21日报道,日媒引述一名负责中介服务的内地男子称,其代孕服务早于四年前开始,至今已合共诞下74名婴儿,其中20名婴儿目前仍滞留日本,等候其父母认领;在内地今年开放二孩后,仅农历新年期间,已有18对内地夫妇赴日找代孕。
报道称,除了年老、不孕等原因而寻找代母,部分夫妇却是为了日后能在日本定居,而选择在日本寻找代母。当代母诞下婴儿后,一般会由日本黑帮成员借出身份登记户籍,待该些婴儿长大后,其亲生父母再通过孤儿领养等手续,而获取日本居留权。
另外,绝大多数代母均是在日本居住的中国女性,极少数为日本人,部分人因生活拮据或欠巨债而当代母,每次可获200万日圆(约11.6万元人民币)。
“代孕”到底合不合法?
人口与计生法未做规定但“不合规”
此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写入了“禁止代孕”相关条款,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昨日表决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除了上述“禁止代孕”条款,对于代孕问题,新法并未涉及。
“禁止代孕”从拟入法,到被删除,其中折射出什么信号?是否表明“代孕”在我国会适度放开?
张春生表示,此前卫生部门出台了两个部门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对代孕作出了要求。考虑到部门规章位阶比较低,因此草案中写入了“禁止代孕”的相关条款,“希望能够通过这次法律的修订,将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推动的这项工作(禁止代孕),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一些委员认为,关于禁止代孕等这样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是不是一定要在这部法律中予以列入”,张春生称,新法虽然最终没有写入“禁止代孕”条款,“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这个领域的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