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号贩子神通广大产业链,号贩子违法吗
一个其自称“龙商会”的号贩子团伙日前被北京警方破获,其头目声称拥有能“秒杀”网上号源的“神秘武器”。
所谓“神通广大”:只是人海战术、网上“刷号”
今年2月2日,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在空军总医院周边长期盘踞着一伙“神通广大”的号贩子,不像普通号贩子一样自己或雇人排队挂号,手里却号源丰富,他们宣称可以“秒杀”网上预约号源的“利器”。
2月28日晚,警方在北京、河北、天津、福建、湖北、山东、辽宁等七省市,先后抓获以宇某(女)、王某为首的29名团伙成员。
经初步调查发现,这伙号贩子有30余人,大多数因倒卖医院就诊号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被警方治安拘留过。他们成立了一个名为“龙商会”的微信群,互相介绍客户。
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警方基本确定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情况。2月28日晚,警方调动近百名警力,在北京、河北、天津、福建、湖北、山东、辽宁等七省市九地对涉案嫌疑人同时展开抓捕,先后抓获宇某、王某为首的29名团伙成员。
据调查,宇某主要负责对团伙成员批发专家号号源,她对外宣称请人专门制作抢号“秒杀”软件能够在网上预约到专家号,以此吸引众多号贩子向她购买号源;团伙成员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从宇某、王某手中购买号源后,在医院对外兜售赚取差价。
警方调查发现,去年10月至今年2月,这伙人利用网上挂号预约平台抢了各种号源2000余个,预约成功的有1500多个。为互通有无,他们建立了一个名为“龙商会”的微信群。
据宇某交代,所谓的“秘密武器”只是她编造出来吸引下线的,她的号源都来自于同学杨某,杨某在老家组织了50多个亲戚搞人海战术,每天7点30分空军总医院开始放号,这些人也开始利用手机软件,按照宇某提供的患者信息抢号;每抢到一个号,杨某可获得10元报酬,然后付给“枪手”5元。短短两个多月,通过杨某挂得专家号700多个,获利数万元。
号贩子缘何难根除?
在“产业链”的另一头,号贩子们每天在医院周边游荡,一旦有买主,便收集患者信息提供给宇某和王某;使用假身份在空军总医院大量开办就诊卡,通过宇某和王某预约挂号。下线们以每张100元的价格从宇某和王某手中购买就诊号后,转手以数百元、数千元的价格出售。
本应保证预约挂号公平公正的网上预约平台为何成为号贩子牟利的工具?
据嫌疑人交代,医生很少纠结于患者的身份与挂号信息是否相符,遇到“较真的”医生或者患者,他们往往是趁下午到凌晨通过网络挂号人没有那么多的时候先将已经挂到的专家号推掉,再利用“人海战术”使用患者的身份信息重新预约挂号。
新华社记者了解到,除了“龙商会”这种线上抢号模式外,大量的号贩子仍然使用传统的雇人排队占位、加塞等方式获得紧俏的专家号。“雇个人排一晚上队100元,专家号转手就能卖几百、几千元,纯粹的暴利。”一线民警告诉记者,一些号贩子往往仗着人多势众、熟悉环境,对排队患者进行威胁,甚至引发暴力犯罪。
事实上,近年来警方打击了在同仁医院、协和医院、广安门医院、儿童医院、空军总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附近的多个号贩子团伙,但据调查,号贩子仍然难以根除。
——手段隐蔽取证难。现在的号贩子交易要么通过网上平台完成,要么是先看病、后交钱,卖号和收钱不是一个人,手段越来越隐蔽。
——患者不配合。日常打击中,事主不配合的情况并不鲜见。“一些患者来自外地,看完病急着回家;还有的患者为了尽早看上病而宁愿多花钱。”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政委毕波说,遇到这样的患者,警方除反复做工作外基本无计可施。
——难以追究刑事责任。“单纯倒号者,一般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他们来说,被拘留几天无所谓,出来接着干。”毕波无奈地说。
深层原因还是医疗资源“错配”
为有效打击号贩子,北京市日前出台政策,2016年底前,22家北京市属三级医院将取消现场挂号,全部推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就诊模式,北京市属医院间调剂普通号,且普通号不限号。
“国家2009年医药卫生总支出是1.7万亿元,去年是4.2万亿元,6年增加了两倍。应该说,国家为医疗花了不少钱,但老百姓切身感受不深。根源还是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没理顺,尤其公立医院的改革严重滞后。”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黄洁夫表示。
号贩子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医疗资源结构性矛盾严重错配;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规定的价格没有正确反映医生合理的劳动收入,病人花了几千块钱买号,但钱却让票贩子赚走了。黄洁夫指出:“要根治号贩子现象,还需加强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该公立的公立,该民营的民营。”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认为,号贩子是在拿病人救命的事做交易,应该入刑,而在刑法修订之前,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司法解释。
“号贩子问题根本在于医疗资源供需失衡,建议提高挂号诊疗费用,降低药费检查费,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北大医院院长刘玉村认为。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号贩子问题深层次上还是医疗资源的结构性矛盾。医疗卫生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一起整治号贩子,现在北京、上海、广东都采取行动,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同时真正做到挂号实名制。
【法律解读】
说号贩子不道德,多数人都认同。要说号贩子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以至于需要警方来处置,可能多数人都答不上来。警方过往的处置,行政拘留居多。这一处置的依据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即“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至于刑事拘留之后还获罪入刑的,多系号贩子在排队抢号过程中,还有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行为,而与倒卖行为本身无关。换言之,倒卖“专家号”的违法成本其实并不高。
即便在专项行动中,警方和司法机关也没有太多的法律手段可以用。屡禁不止、边禁边倒、前禁后倒的号贩子就是在这样的法律生态中越打越猖獗起来的。
当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倒卖“专家号”不是犯罪,就不能法外施罚。一个可以进入修法讨论的问题是,刑法第227条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专家号”等就医凭证,其危害并不亚于倒卖车票、船票,未来的刑法修订能否将医疗黄牛的行为也列入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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