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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深夜扫黄,卖淫怎么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今年3月以来,南安市公安局多次采取便衣巡查蹲点和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拉客招嫖现象,共抓获嫌疑人30人次,其中年龄最小的站街女仅13岁,有的站街女两年内至少被行政拘留过6次。这些站街女大多来自贵州和四川,不少是“90后”。南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采取安装高清摄像头、严查出租屋等措施,进一步打击此类行为。

整治:便衣多次巡查蹲点站街女六进宫

这则题为《街头拉客出租屋交易逃避打击》的视频新闻8月8日晚播出,就在视频播出的前一天晚上,南安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杨塘垅旧街整治拉客招嫖等涉黄违法行为,抓获4名嫌疑人。今年3月和7月,该局多次整治拉客招嫖现象,抓获嫌疑人9人次。

8月9日和10日,该局再次出动警力对梅山杨塘垅旧街、官桥新村街、溪美荣溪宫及周边进行集中统一清查行动,共查处公共场所43处、出租房83间,抓获拉客招嫖违法嫌疑人17人。有不少站街女多次“进宫”,1996年出生的小毅(化名)是贵州人,去年以来,她因拉客招嫖被南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抓过6次。身高171cm的小文(化名)比小毅还小两岁,也被行政拘留过4次。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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