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事件涉及哪些法律知识
如果仅仅是情侣间进行性行为,事件不会得到如此的关注。事件真正的引爆点在于,性行为的发生地点:商店的试衣间。不少专业人士试图以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规定要求对事件男女主角进行处罚,笔者持不同意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公共场所,我们有必要对试衣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进行界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举了公共场所的范围,其中,第二条第六款第一项为“商场(店)”。基于商店对不特定人群开放的属性,可知,商店属于公共场所范畴。但是!试衣间是具有私密属性的,试衣间设立的初衷,就是人们选择在其内部更换衣物、裸露身体,而不被任意他人所观察而设立的。当人们置身其中的时候,不向特定人开放,因此,试衣间不属于公共场所。
从立法目的出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保护的是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在自己家中裸露身体,则是不侵害法益的,不纳入处罚范畴。所以必须要严格强调公共场所这一公开属性,只有在具有公开属性的场所裸露身体,才是立法需要处罚的范畴。
本案中,试衣间不属于公共场所,因此,不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追究男女主角的行政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如本次优衣库事件,会使得人们对何谓自由有进一步的认识,性行为是自由的,但对象、场所、时间、目的、能否录制后随意传播,又是不自由的。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事件的男女主角最后究竟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不得而知,可能他们只是一时兴起,最终没有受到法律追究。但即使如此,还是会难免受到社会舆论的审判,而这种审判,可能会比法律审判更加严苛和无情。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