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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小伙救人遇难,如何正确施救平安救人救己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两名95后年轻人,为了营救一名跳河轻生的女子而双双遇难,令人无比惋惜。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就应该给与逝者应有的评价与荣誉,并且做好对逝者家属的抚慰、抚恤工作,对事件进行积极的善后。但是有些网友也从整个事件中嗅出另外一种味道,那就是用两个年轻的生命,去“换”一条轻生者的生命,到底值不值得?

不能不说,这确实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全国网友的热议,其中不乏指责被救女子的声音,认为是她愚蠢的行为连累了两条无辜的生命。更有观点激烈者,觉得两名年轻人根本就不应该下水救人,弄得现在想寻死的没有死,但是见义勇为者反而不幸遇难。虽然一些网友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单纯的情绪宣泄却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所以我们还是需要秉持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去看待“为救一人遇难两人”这件事。

到底值不值得呢?从一个世俗、功利的角度来看,确实不值得,两条生命对一条生命;热爱生活与选择轻生,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似乎都是一笔“赔本生意”,但是站在生命价值的角度来看,站在见义勇为精神的角度来看,显然不能这么算账。否则,就是把人的生命价值物化了,金钱化了,同时也庸俗化了,实际上也就等于是把两位年轻人救人的行为物化、金钱化和庸俗化了。

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都是平等的,在生命价值面前,是不能用一个人生前所具有的身份,地位以及他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来衡量的。即便这个女子自己想轻生,但是如果没人救她,她自杀成功,那么她的死亡带给她家人的痛苦,难道就比两位年轻人的死亡带给他们家人的痛苦更少吗?

更进一步说,如果认为“为救一人遇难两人”就不值得,那么以后再遇见有人遭遇生命危险,我们是不是只能袖手旁观?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也会遇到危险,也不知道救人是否成功。如果在别人遭遇危难的时候先要经过这样的“利弊权衡”,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见义勇为的概念,也没有守望相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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