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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方案:将在浙闽豫川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对外发布《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明确将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能源要素更高效配置。

1、方案执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培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严格履约机制。

坚持重点突破,综合施策。通过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初始用能权确权的科学性,有偿使用制度的公平性,核算核查的规范性,定价机制的有效性。出台配套激励和约束政策,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改革举措。

坚持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发挥地方首创精神,鼓励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作为,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注重巩固改革成果,及时总结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逐步推广应用。

2、方案明确,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合理确定用能权指标,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建立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明确交易要素,完善交易系统,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履约机制。

3、方案提出,

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节能潜力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充分认识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重大意义,按照本方案要求,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大胆探索,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我国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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