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民法总则》为被征收人保驾护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今年召开的两会,一个很重要的议程就是表决通过《民法总则》。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次通过的《民法总则》再次以明确的条款保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不要小看《民法总则》中带标点符号总共只有49个字的规定,他对于被被征收人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统领作用,因此,在民法总则中以49个字专门对征收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补偿原则进行明确规定,足以说明国家高度重视保护老百姓合法私产,并不断完善土地征收的立法工作。

其次,在本次民法总则的表述中,我们看到三个核心的关键词:公共利益,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三个关键词实则清晰地阐明:征地拆迁第一目的要合法,符合公共利益这个基本要求;第二程序要合法,不能越权征收,不能违反法定程序征收;第三补偿要公平、合理,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均意味着违法。

何为公平、合理的补偿呢?说白了就是不能让老百姓越拆越穷,征地拆迁必须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生活水平不降低。

举个例子来说:你家6口人,原来在农村有三百平方的房子,独门独院,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现在政府修路,要拆你们家房子,那么无论采取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不能让你们家的房子越住越小。

如果说政府的征收补偿,确实让你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确实让你赶不上征收前,那么,被征收人应当果断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即明拆迁律师(4006161660),以法律之力,专业之能,敬业之精神保护我们的土地和家园不受非法侵害。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