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债权可出质吗,能约定债权人不行使留置权吗
合同中的债权可出质吗,能约定债权人不行使留置权吗
一、合同中的债权可以出质吗
由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最普通的债权,各国立法都允许以债权出质。但是我国国情不同,由于存在大量的“三角债’问题,由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往往实现不了,如果允许其作为财产权利出质,对担保债权的实现起不到作用,还可能产生多角债的问题。因此,担保法只规定了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债权权利凭证可以出质,而没有规定由其他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可以出质。所以,目前主合同债权尚不能出质。
二、能约定债权人不行使留置权吗
当事人能在主合同中约定债权人不得行使留置权吗
担保法不仅规定了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享有留置权,同时,还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在留置权条件成立时就不能留置该物,例如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预先约定排除留置权,在定作人不给付加工费时,承揽人就不得留置承揽的标的物。这并不是否定了留置的法定担保性质,而是债权经协议自愿放弃留置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另行提供与债务价值相当的物作为担保。
三、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1、抵押与质押的标的不同。抵押的标的传统上是不动产(现代立法,也包括部分动产),而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与权利。
2、对于抵押与质押中,标的是否转移占有不同。在抵押法律关系中,抵押的标的是不转移占有的,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权人的权利在于有权干预未经其同意的债务人对抵押物的处分,并有权追索该标的,以及优先受偿权。
而质押中,作为标的的动产与权利是要进行转移占有的。在质押合同设立后,债务人要将标的交付债权人占有。动产要交付占有,而权利也要交付权利证书,如:专利权证、商标权证等代表权利,并能使占有人根据此证享有利益的权利证书,才能起到担保的效果。除以上两种主要区别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区别,在此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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