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
近日,迁安各乡镇都在展开土地确权一事,有一位夏官营永兴庄村的村民向我们爆料称:“我们村近期就在进行土地确权,但是为什么把我们家的土地收走了?我媳妇还有我孩子的地,我媳妇2006嫁过来后就开始种的地,为什么今年就给收上去了?而且只给分孩子2分地”。
就此事我们联系了夏官营镇永兴庄村的村书记,书记称,现在执行的土地政策是,农村土地30年承包不变政策,也就是说该村民的原户籍所在地还有该村民的土地,所以现户籍所在地不再分予土地,而这次土地确权,要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有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就把本不该属于她的土地收回来了。
随后,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又联系了迁安市农工委的确权处,工作人员称,农村土地30年承包不变政策是从2003年开始正式施行的,今年在这个政策基础上,开始施行土地确权政策。而关于新添人口该分得多少土地的问题,是视各村实际情况而定的,每个村与每个村都不一样。
还有一村民向我们爆料称,因为自己家的承包地上堆了一些石头,所以村里不给予土地确权,就此事我们再次联系了迁安市农工委,工作人员称改变土地原貌的,不予确权,把石头挪走后,村里应该给予确权。
土地确权的基本定义为: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力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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