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
土地流转合同依法成立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但是形成这类纠纷的多为群体性诉讼,什么是群体性诉讼?是主要适用于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一种诉讼,“人数众多”的标准一般在十人以上。是个体通过集体达到诉讼目的的一种形式,但是群体性诉讼具有意志分散性和薄弱性的弊病。在此类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流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则法制观念淡薄,认为法不责众,双方对立情绪大且明显,很容易激化矛盾,因此这类纠纷问题化解较为困难。
处理此类案件,应该强化法律内容的解释,让争议双方都能够充分了解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加深农民对法律的概念,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农民做到依法守法、护法;另一方面,要依法保护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支持土地经营人依法经营土地,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相对人的损失;还要加强诉讼调解,坚持调解主导诉讼,多做说服教育疏导工作,要从合同签订的时间、背景和土地经营现状等不同情况全面把握土地流转关系,不能死板地硬扣合同条文,合理分析各方面情况,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多用调解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说法说理工作,以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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