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以下的人什么时候具有民事行为
8岁以下的人什么时候具有民事行为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侵权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民法通则》规定了以下几种特别侵权行为:
(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 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
(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底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
(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指要有侵权损害事实,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指行为需有行为能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对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则实行无过错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均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有哪些类型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同时违反侵权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产生的责任竞合现象。
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如下情形:
(1)买卖合同。出卖人给付的物品具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买受人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主张侵权责任。
(2)租赁合同。出租人因出租物的瑕疵而引起承租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则构成违约和侵权;反之,承租人因其过错行为毁损租赁物,也构成违约和侵权。
3、服务合同。在服务合同中,消费者不论在商家购物,还是在其他服务场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时常发生。
4、赠与合同。因赠与物的瑕疵而致受赠人损害的,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不过只有在赠与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
5、运输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经常发生。
6、雇佣合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雇佣人损害的,除构成违约责任外,还构成侵权责任。
7、建设工程合同。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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