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很漫长吗
民事纠纷案处理很漫长吗?一般不会。
一般的民事案件是六个月,案件复杂疑难的经院长审批后可以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期限的要上报省高院审批,超过这个时间下判就是法定上的“超审限”!
1、《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失的。”
3、《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5、《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
6、《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7、《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8、《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案处理很漫长吗?民事纠纷要是法院迟迟没有处理,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要求法院按照规定进行判决让案件结案。关于民事纠纷案处理时间过久或是在处理的时候问题太多,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进行探讨。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