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同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退款。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交房同时开发商应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商品房开发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开发建设上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在销售上开发商“一房多卖”、无资格销售、隐瞒抵押甚是常见;在交付上违反合同迟延履行、不当交付比比皆是。购房者不是专业人士,对行情不了解,很容易导致上当受骗。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尤其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开发商交房条件: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如何检验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符合交房条件呢 首先应该由开发商出具一些证明材料,毛坯房验房前应注意看开发商是不是能够提供以下证明:

(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二)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六)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要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建议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并且通过法律武器来想办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关于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约定具体的约定以及相关的追究措施,请您都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询问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