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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加大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的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的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企业培训机构或委托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按培训合格情况向所在地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一次性不低于人均300元标准的培训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接受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毕业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就读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毕业时每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助(不含免费学生)。

据悉,这两项新政策的受益对象主要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今年,铜陵县将投入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180万元,力争全县完成就业技能培训2500人。《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实施办法》的出台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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